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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3    点击次数: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现就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省人社厅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省级及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

二、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23-86896090868961818639755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23-868826818688277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电话:0523-8660658286606581

三、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29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30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520日~530,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四、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管理办法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证明。

六、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考全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三)免一科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四)免二科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二)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11231

(四)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20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八、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3159:0032216:00,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报考承诺书》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特别提醒: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系统将通过该手机号码自动反馈相关报名信息

(二)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于322日前(不含节假日)至市人社局(洪泽湖路66号)北裙楼二楼大厅4950号窗口进行现场审核,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三)考前抽查。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323日起,考前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发布。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323日~326。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考前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缴费操作。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或网上缴费不成功,视为无效报名。

(五)发票领取。2021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发票有两种领取方式。一是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现场领取(传统发放模式);二是提供发票邮寄服务(邮资到付)。发票发放和申请邮寄时间: 419日~29日(不含节假日)

现场领取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裙楼二楼4950号窗口(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

发票邮寄申请步骤如下: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进入“泰州人事考试不见面服务平台”→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即可)→进入主功能页面,选择“发票邮寄服务”功能板块→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可申请多人)即可。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进行发票邮寄服务。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考试发票或申请邮寄服务,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六)准考证打印。2021520-3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该平台发布考试报名、考试注意事项、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www.tzrsks.com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

九、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止到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我省将在8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网站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证书发放

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一、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十二、考试大纲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购买。

十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人事考试失信惩戒。在考试报名中,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的信息将录入我市人事考试诚信不良信息库,并视情节轻重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行为严重的将列入市诚信“黑名单”,予以联动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人事考试法治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829日通过,自201511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依法参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

(三)关于雷同试卷的处理。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1.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2. 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

3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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