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7    点击次数: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23日、2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515-21日,考生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二、科目设置和管理模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12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1231日。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名组织

(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咨询电话:8689609086891051

根据人社部文件要求,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无档案信息的,为“新考生”。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老考生)只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201532311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泰州人事考试www.tzrsks.com,点击“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对应报名链接,进入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统一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选择报名点(泰州市)、填写相关信息。

3.“新考生”请于201531112日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313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4.“老考生”(20132014年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313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二)关于考生注册。

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本考试和其他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

(三)关于电子照片。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

(四)关于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五)关于考生报名信息修改。

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平台,报名过程中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提示,务必按要求进行操作:

1.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前,考生如需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有关信息。考生修改信息后,系统将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考生需重新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否则将无法缴费。

3.考生缴费成功后,不得自行修改信息。

(六)关于考试票据发放。

考生相关费用票据请于201547-17日(不含双休日)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海陵南路321号)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七)“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www.tzrsks.com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请考生登录江苏环保网进行相关查询。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八、其他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发放,有关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考生于201510月登录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查询。


附件: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