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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6    点击次数: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51号)精神,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1819日两天举行,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统一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47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47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1231

四、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生可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4718日—24日;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间:724日—25日,网上缴费时间: 724日—28日;

老考生(仅限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网上交费时间:2014718日—28日。

(三)信息更改

1.报考人员信息一经注册成功,原则上禁止修改。注册信息确需修改的,须向人事考试部门提供公安部门证明方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填写注册信息时谨慎填写。

2.新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后,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请在打印报名表前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四)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新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并查看缴费状态,考试报名不设现场缴费。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或网上缴费不成功,视为无效报名。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人社部网报系统报名本考试和其他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

第一步:考生电子照片处理(与以往考试不一样,请认真阅读)。流程如下:

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除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适用)→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

第二步:网上报名。具体流程为:

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网上报名→考生注册→考生登录→注册照片维护→上传电子照片→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菜单→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江苏省)→阅读报考须知→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准确填写并保存相关报考信息(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地市”请选择“江苏省泰州市”,“审核点”请选“泰州市”)→单击“报名信息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进行信息核对,如填写有误,请单击“信息维护”,重新填写信息,然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禁止修改任何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计算机需安装可以打开PDF格式文件的软件)→现场资格初审(按报名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文件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咨询电话:868885398689609086891051

(七)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后,应于2014724-25日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地点为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逾期未报送材料者,一律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用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2. 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上单位意见处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或单独出具,格式见网站“表格下载”栏目)。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八)关于新考生和老考生的界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其他考生一律视为新考生。

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九)101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报名费用票据领取时间:818-22日,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联系电话:86888539

 五、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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