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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紧急通知(考生必读)

发布时间:2014-01-13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管理,提高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苏人发【200519号)和2013年省终审意见,现就2014年我市二级建造师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省、市考生在泰报考。《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苏人发【200519号)第十三条规定,“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我市原则上只接受本地单位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省内泰州市外单位考生须到当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中央管理的企业、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外省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二、关于有效业务工作证明。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准确、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市人社局在现场资格审核后,将通过社会保险系统、函调等形式进一步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如发现考生报名表填报单位与本人所在单位不一致、所填工作年限与本人实际不一致,一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三、关于考生学历证明。根据省终审要求,2000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2000年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所有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