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简章规定,笔试、机考结束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考地税“01”岗位排名前48名(含)的考生进入面试,报考地税“02”岗位排名前12名(含)的考生进入面试,其他人员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请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