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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7    点击次数:

根据《泰州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公安机关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有关规定,面试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1.测评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总分排名、各职位招考计划数及省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附件1)。达不到5倍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2.测评标准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20201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地点: 泰州市公安局(北院)六楼604室(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通知书。联系人:朱警官,联系电话:18852666885

4.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领取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按要求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有用人单位盖章),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蓝底免冠正面2寸照片2张。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应资格。

2.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格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规定一次性递补,无递补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附件:泰州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