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32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现就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式
我市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不再进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改为考前资格抽查和考后资格审查。考前抽查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省社保平台等政府共享电子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核实考生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考后审查将在考前大数据比对基础上,由省、市新闻出版部门多形式、多渠道核实考生报名信息。
报名审核实施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承诺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实施联合惩戒;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将会影响考生报考公务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使用虚假信息报名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二、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新闻出版局业务部门共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市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
(三)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网上报名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23-86888539、86891051;
市新闻出版局业务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23-8688605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电话:0523-86606582、86606581。
三、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10月13日上午: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3日下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考试原则上在南京市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10月6日~10月13日,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四、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五、考试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⑦《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反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法,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特别提醒: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系统将通过该手机号码自动反馈相关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8月19日~8月28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于8月28日前(不含节假日)至市人社局(洪泽湖路66号)南裙楼一楼大厅15号窗口进行现场审核,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会同市新闻出版局业务主管部门从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于8月29日起,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31日~9月4日。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考前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缴费操作。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或网上缴费不成功,视为无效报名。
(七)2019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发票有两种领取方式,一是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现场领取(传统发放模式);二是提供发票邮寄服务(邮资到付)。发票发放和申请邮寄时间: 9月23日~9月27日。
现场领取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址南裙楼一楼15号窗口(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从引凤路西大门进入后右拐即进入南裙楼一楼大厅)。
发票邮寄申请步骤如下: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进入“泰州人事考试不见面服务平台”→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即可)→进入主功能页面,选择“发票邮寄服务”功能板块→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可申请多人)即可。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进行发票邮寄服务。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考试发票或申请邮寄服务,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八)“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考试报名、考试注意事项、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www.tzrsks.com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2019年12月上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 学历、学位证书3.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免试证明材料。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报送相关材料。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新闻出版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经查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九、证书发放
符合发证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从本考区领取纸质证书的方式。《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参照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准。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关于人事考试失信惩戒。在考试报名中,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的信息将录入我市人事考试诚信不良信息库,并视情节轻重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行为严重的将列入市诚信“黑名单”,予以联动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人事考试法治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依法参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新闻出版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