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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抽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    点击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和省学历、社保大数据平台比对结果,市人社局、住建局对2019年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7454名新考生进行了考前抽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抽查结果公布。考生可于313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查看比对结果、进行网上缴费。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6397550868910518689609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咨询电话:868826818688277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电话:8660658286606581

二、关于审核通过考生。此类考生共3647人,包括未抽查考生、抽查合格考生,考生可直接缴费,成绩全部合格后将按要求接受省住建主管部门组织的考后终审。

三、关于审核通过、谨慎缴费考生。此类考生共3644人,包括社保缴纳单位与所填工作单位不一致和省社保平台未查询到考生社保缴纳信息两种情况考试机构不受理考生陈述和申辩,考生是否继续缴费由本人自行决定,考生须再次确认本人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如确认无误,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如因本人所填单位为简称或漏字、错字等原因,导致本查询结果的,可视为真实有效);如所填工作单位为虚假信息(从未在该单位工作过)或从未从事过建设施工管理工作,考生应当自行终止报名,不再进行网上缴费操作;如考生所填单位(参保单位)为外省、外市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考后终审时须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及项目部施工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使用虚假信息报名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四、关于审核不通过考生。此类考生共163人,包括两类:一是2018年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工作年限未满2年;二是2015-2017年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所学专业非工程或工程 经济类专业,工作年限未满5年。考生如对抽查结果有疑义,可进行陈述和申辩(时间:313-15日上午12时),陈述和申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场提交材料;一种是不见面审核(电子邮件tzrsks@vip.163.com)。

现场陈述和申辩须提供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前学历(高中/中专/大专)原件及复印件;3.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作对应年限(2年或5年)的社保证明或银行工资流水原件;4.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签名)。现场陈述和申辩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裙楼一楼12号窗口(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市人民医院新院西北侧,从引凤路西大门进入后右拐即进入南裙楼一楼),电话:86888539

电子邮件陈述和申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照片;2.本人手持身份证自拍照;3.前学历(高中/中专/大专)照片;4.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作两年的社保证明或银行流水图片。考生所提供照片必须清晰,四个证明材料打包成**.rar”压缩文件,电子邮件主题为“**陈述和申辩材料”(**内容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要求,现场提交上述材料或上传电子邮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

附件一:教育部学历平台查询审核不通过考生截图;

附件二:省社保平台查询不一致考生截图。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3日

附件一: 教育部学历平台查询审核不通过考生截图

 



附件二: 省社保平台查询不一致考生截图

(左侧为参保单位,右侧为本人所填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