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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4    点击次数:

重要提醒!!!以下内容,请考生,特别是第一次报考的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如要查看正文,请往下翻页!


    一、关于现场资格初审

    1. 新考生注意:新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是无法让您缴费的(不要误认为是系统出错不让您缴费)。新考生需要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缴费!!!

    2. 新考生注意: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期间(8月24日—9月3日期间),无法受理现场资格初审;

    3. 新考生特别注意: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4日、5日仅限这两天!!!提前逾期均无法受理现场资格初审);

    4. 新考生再次注意:现场资格初审的地址是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八建公司2楼,人民公园西侧);打开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搜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即可前往。

    5. 新考生还要注意:现场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原件复印必须携带,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2);

    (5)如本人因事未能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附件4)

    二、关于新、老考生如何界定?

    1. 首先,澄清一个关于“老考生”的误区:有的考生认为自己曾经某一年报考过,就认定自己是老考生。老考生的界定是由“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这个系统判断的,与您曾经哪一年报考过没有必然关系。

    2. 其次,再告诉您一个如何界定新、老考生的小窍门。

    您在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

    系统提示下一步操作可以直接缴费的为“老考生”,无需至现场参加资格初审;

    系统提示下一步操作无法缴费(系统页面显示“网上缴费”四个字为黑白色)的即为“新考生”,至现场参加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 最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关于社保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省、市审核部门如发现考生报名表填报单位本人所在单位审核部门可通过社保系统核查获知考生单位信息不一致、所填工作年限与本人实际不一致,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或成绩证明无效。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我办在现场资格初审过程中,不要求考生提供有相关年限的纸质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但是审核部门将通过社保系统核查考生单位信息“新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四、重要时间节点

    1.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9月3日;

    2.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

    3.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4日、5日仅限这两天,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八建公司2楼,人民公园西侧);

    4.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1月3日-9日;

    5.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安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函〔2018〕382号)的有关精神。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11月10日、11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8年11月3日-9日,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三、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1)执行。

    (四)有关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与审核

    (一)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咨询电话:0523-86888539、86896181;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4日—9月3日

    2. 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网上报名→考生注册→考生登录→注册照片维护→上传电子照片→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菜单→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江苏省)→阅读报考须知→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准确填写并保存相关报考信息(选择“地市”时,请选择“江苏省泰州市”)→单击“报名信息确认”→缴费。

    3.“新考生”请于2018年9月4日、5日仅限这两天!!!提前逾期均无法受理现场资格初审)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

    4.“老考生”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

    (三)关于考生注册;

    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本考试和其他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

    (四)关于电子照片;

    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

    (五)关于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2);

    5.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附件4)

    补充说明:

    ①审核部门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查考生毕业证书、通过社保系统核查考生单位信息。“新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②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业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③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六)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七)“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www.tzrsks.com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23号)的规定,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教材征订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查询。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三)关于人事考试失信惩戒。在考试报名中,报考人员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假证明或单位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工作经历、假证明等材料的,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材料将予以没收,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的信息将录入我市人事考试诚信不良信息库,并视情节轻重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行为严重的将列入市诚信“黑名单”,予以联动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于人事考试法治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详见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依法参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

 

    附件:

    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2.《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岗位业务工作证明》

    3.《授权委托书(个人模板)》

    4.《授权委托书(单位模板)》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州  市  公  安  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