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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看|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泰州)现场资格审核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09-02    点击次数:

      一、关于审核时间。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泰州)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9月7日、8日(考生注意:审核仅限这2天,提前或者逾期均无法受理现场初审,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行程)。具体审核时间: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二、关于审核地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八建公司2楼,大润发超市梅兰路店向南200米,莲花三区东门向南50米,人民公园西侧)

      三、关于委托他人提交审核材料。考生因故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可以委托他人提交审核材料。请考生,将所有审核材料(见“第四项”)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委托人,告知委托人在上述时间内、到上述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

      四、 关于 “新考生”应提供的报考材料(按照顺序装订):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须在诚信承

诺栏内签字;并在“单位意见”栏内由所在单位填写下列内容:“该同志工作满XX年,其中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五、关于缴费时间。无论新、老考生,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9月11

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一律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六、关于发票领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7至21日(仅限这5

天),凭身份证原件至上述地址进行领取。